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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亭友:《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思考》,《天津日报》
发表时间:2020-03-02     字体:【

(作者:汪亭友,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明确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学术界围绕坚持这一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实践要求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讨,取得广泛共识和有益成果。尽管如此,笔者以为,仍有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厘清的问题。

第一,需要运用历史的思维与方法,探究确立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凭空而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确立也是如此。回顾历史,我们党不仅在建党、新中国成立之初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而且通过一系列的决定、决议、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工作制度来保障这一指导思想落地生根,用以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办法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各种问题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贯穿党和国家发展的全过程,马克思主义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沿着正确前进方向的旗帜、灵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确立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是立足于推动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立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根本思想保证和精神智力支持,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定。我们既要深刻领会确立这一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也需要运用历史的思维探究其确立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制度逻辑,在对历史发展脉络的深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

第二,要按照制度建设的一般规律与要求,坚持、巩固并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

社会制度反映并规定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的各种规则体系的总称。既是一定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定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显著标志。制度具有指导性、约束性等特点。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看,加强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建设,使社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变为国家治理效能,显得尤为迫切。

从逻辑上看,一定社会的制度可以区分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根本制度是一定社会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它反映一定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是一定社会区别其他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在社会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之中。一般来说,根本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证一定社会发展方向,同一定社会发展过程相始终。社会的根本制度动摇了,整个社会性质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它可以具体化为经济领域的根本制度、政治领域的根本制度、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国家领导体系的根本制度等。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学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居于指导地位并成为根本制度是顺理成章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处于指导地位,这是保障我国社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就的思想基础和根本前提。尽管如此,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并不平静,存在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危险,意识形态工作也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系统总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完善宣传思想、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意识形态领域的治理能力。

第三,加强重大风险挑战等问题的研究,增强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任何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都是由各种思想观点组成的复杂体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始终存在马克思主义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历史反复证明,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会占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就是通过党的领导以及思想宣传文化教育等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让反映党和人民意志的观念主张,牢牢占据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创造充分的思想舆论条件。

意识形态工作需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始终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这是由我国社会实际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但这不意味着只准颂扬、不准批评,只讲成绩、不提问题,只要正面宣传、不要舆论斗争。对意识形态这块阵地,不能任由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滋生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在事关坚持还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因此,要从重大制度创新和重大战略部署高度,深刻理解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致力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如何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制度,发挥这一制度的强大优势和治理效能,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为重要契机,适应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根本要求,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挑战的研判与应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思想宣传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管理体制,牢牢掌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认真吸取世界社会主义的历史教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制度体系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见兴衰。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进而产生严重政治后果,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上有着惨痛的教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总结苏联东欧国家历史虚无主义泛滥、理想信念丧失招致亡党亡国的历史悲剧,强调中国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既不能走僵化封闭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苏联为什么解体?苏共为什么垮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激烈,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搞历史虚无主义,思想搞乱了,各级党组织几乎没任何作用了,军队都不在党的领导之下了。最后,苏联共产党偌大一个党就作鸟兽散了,苏联偌大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就分崩离析了。这是前车之鉴啊!”时隔五年后他再次指出:“我们常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信念不牢也是要地动山摇的。苏联解体、苏共垮台、东欧剧变不就是这个逻辑吗?苏共拥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拥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希特勒,而拥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政权。我说过,在那场动荡中,竟无一人是男儿,没什么人出来抗争。什么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已经荡然无存了。”

苏共领导集团从赫鲁晓夫时期起,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滑坡,历史虚无主义滋生蔓延,到戈尔巴乔夫时期公开全面背叛马克思主义,导致苏联走上错误道路,最终亡党亡国。这是一个令人扼腕的前车之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不仅避免重蹈苏联东欧国家覆辙,而且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生命力。要联系苏东国家历史教训,深刻理解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落实坚持这一根本制度的实践要求,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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