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一个重大理论启示是提示出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个维度: 一是发展维度,以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为衡量标准; 二是治理维度,以国家社会治理水平为衡量标准。这两个维度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 中国历史文化突出强调了治理维度,用“治”“乱”作为评价标准具有合理因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强调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更关注社会关系和国家治理。将发展与治理作为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双重维度具有重要方法论价值,不仅有助于全面总结新中国70 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 年来的历史成就,全面把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使命,全面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而且有助于从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高度深化对一些重要理论问题的认识。[详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制度新篇,是对中华文明治国之道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从中西法律文化传统与比较之形成这一历久弥新的主题出发,对二者进行新时代背景下的审视检讨意义重大。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受到儒家学说和佛教道教思想的深远影响,在国家治理模式、价值追求、司法原则、纠纷解决、法制实施和人性化制度规定等方面卓有特色。西方法律文化则在对法律主体、法治观、实践方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从法治思维和法治实现方式角度对二者在法律规范体系、法治价值、法治目标、法治认识论、治理模式、法治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和概括别有意趣。我们应该在继续学习借鉴西方法治合理因素的同时,创造性转换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有益元素,助力法治中国早日建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