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明:《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湖北日报》

上传时间:2020-11-25

访谈嘉宾

王向明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阅读提要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发展和奋斗的基本轨迹就是遵循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导向,不断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社会发展历史上一座伟大丰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时代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步。

努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重要的经济指标,更是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指标,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履行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的根本体现。

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样的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王向明:马克思主义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把追求大多数人民的幸福,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深刻总结的:“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发展和奋斗的基本轨迹就是遵循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导向,不断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人均收入1000美元到突破10000美元,从实现7亿多人的脱贫到拥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我国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扩大人民富裕的范围,不断提升人民富裕的程度,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进步。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我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水平也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随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审时度势,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强调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会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在消除了我国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之后,把工作的重点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着重补上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致力于全体人民都能共享发展成果。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与现代化同步推进的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不懈奋斗、久久为功。而党中央进一步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则是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推动共同富裕落到实处,这一重大提法“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兼顾了需要和可能,有利于在工作中积极稳妥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全面小康内在地包含着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记者:全面小康与共同富裕之间具有怎样的内在关联?

王向明:从一定意义上看,实现共同富裕是古往今来人类的梦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源自三千年前《诗经·大雅》的古老传唱,带着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朴素追求,越经千古沧桑,终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坐标点上成为现实。回顾我们为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历史过程,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末我们达到总体小康的奋斗阶段。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使用了“小康”这个古老的词汇来描绘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他说,我们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是“小康之家”“小康状态”。目标是到2000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达到800美元,做到虽然不富裕,但是日子比较好过。使用“小康”这个概念,就把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与亿万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在这一奋斗过程中,党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目标,邓小平更把共同富裕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加以概括。

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则将这一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清晰划定到2020年建成更高水平的、更全面、更均衡的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相较于总体小康,就是要解决“全面性”的问题,特别是要致力于人民的共同富裕。我们党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就是要实实在在地缩小人民收入中不合理的差距。尤其是在“十三五”期间,我们打响了脱贫攻坚的伟大战役,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年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比重从2015年的15.5%提升至2019年的16.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0892元,形成世界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成为新市民,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可以说,全面小康内在地包含着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是评价全面小康是否建成的重要标准。

最主要的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记者: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们着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王向明: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哲学立场,更是共产党人实践斗争的根本依据。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读懂一个时代需要读懂这个时代的问题,改变一个时代需要解决这个时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实事求是地客观分析了当前还存在的突出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影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这方面的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首先努力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短板。

首先要处理好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的关系,尤其在未来要重点处理好个体目标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在解决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国家整体目标后,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从个体目标上看并不是所有地区、所有市县、所有人都能同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而努力提高相对落后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发展水平也就成为未来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

其次,要处理好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的关系。所谓绝对标准就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中必须达到的绝对指标,比如“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所谓相对标准则是指将来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指标,从而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进一步均衡发展的动态历史过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再次,要处理好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的关系。所谓定量分析是指用可以检测、统计的各项数据来评价、考证某一事物发展的水平和现状的方法。所谓定性判断则是指着重从质的方面分析和研究某一事物的属性,从而对某一事物进行本质上的界定。定量分析为定性判断提供基本依据,定性判断则反映定量分析的本质属性。在推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践中,不仅要设定和逐渐完成各项规定的数量指标,更要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环境等问题,推动人民群众的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真实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社会发展历史上一座伟大丰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时代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步。我们要按照“十四五”规划建议的要求,科学地应对好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挑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消除贫困、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

记者: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全会围绕“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在收入分配领域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这为我们指明了怎样的努力方向?

王向明:努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重要的经济指标,更是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指标,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履行初心使命的根本体现。尤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人还特别善于以科学的方法和举措,真切地为增进人民福祉,创造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

“十四五”规划建议围绕“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出的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既有直接针对增加和公平促进人民收入的,比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也有以系统的整体措施来保障和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政策。譬如,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各项举措,真正从根本上为增加人民收入创造条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消除贫困、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党中央在制定政策时特别注重增加收入的可持续性。譬如,调动来自群众自身的内在动力、通过解决生产问题,兴办产业,结合地方的实际和特色,吸引越来越多的低收入者进入到产业,依靠市场和自身的力量脱贫,实现“自我造血”才是脱贫的长远和根本的保障。再譬如,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都是导致贫困的重要社会因素,“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这些重大举措的提出,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清晰规划了行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