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海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继承和创新》,《政治经济学评论》

上传时间:2020-02-17

(作者:邱海平,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



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决定》系统地制定了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部署,无论是从我们党的历史,还是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来看,都是没有先例的。《决定》的制定,反映出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和新水平,也反映了我们党对于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和新水平,不仅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极为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而且对于世界上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国家现代化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可以说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中国智慧。《决定》不仅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纲领,而且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及创新性。这里仅从两个方面谈一谈《决定》的重大理论创新:一是关于制度的理论创新,二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创新。



一、关于制度的理论创新


在理论上,制度有多种涵义。就经济学而言,存在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解,一种是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涵义,一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制度涵义。在制度经济学中,所谓制度是指约束和激励人们行为的各种规则、组织和机制,包括道德、历史传统和习惯、法律、合同或契约、企业、市场等等。由此可见,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理解是十分宽泛的。马克思、恩格斯也曾在多种涵义基础上使用“制度”一词,但是,与制度经济学不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高度重视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基础性地位。历史唯物主义是按照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来区分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五个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从社会构成来看,它既包括经济、政治,还包括军事、宗教、文化、社会意识等等多个方面。那么,决定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的根本区别的依据或标准是什么呢?有人认为是技术,有人认为是文化或宗教,也有人认为是产业,不一而足。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社会形态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具有不同性质和特点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而不同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又是由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决定的。正是因为强调了物质生产力及其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终极决定作用,这样的历史观叫做唯物史观。当然,唯物史观也是辩证史观,在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终极决定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能动作用,在强调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终极决定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对于经济基础即社会生产关系以及生产力的能动的反作用。总之,马克思主义是从社会经济形态出发来认识社会形态的,并根据经济形态的不同来划分社会形态。不仅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还对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了理论预测和概括,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指明了原则性大方向。但是,关于落后国家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曾经进行过探讨,但是并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和方案。换句话说,关于落后国家如何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是没有系统理论和现成答案的。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如何实现这一初心和使命呢?从根本上来说,靠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在这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党领导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存在着不同的发展阶段,特别是1949年到1956年、1957年到1977年、1978年到2011年以及从2012年到现在。在这些不同的阶段,党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条件以及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分别进行了不同的制度建设,并制定了不同的发展政策,在每一个阶段都取得了各个方面的发展成就,呈现出明显的迭代特征。有人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对立起来,不是用前三十年否定后四十年,就是用后四十年否定前三十年,这不仅是肤浅的,而且是错误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其每一个阶段都有历史必然性,由这些不同阶段构成的统一发展过程,明显地呈现出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规律。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为人民谋幸福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且要通过社会主义道路来实现,并且为共产主义理想而不懈奋斗。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我们党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伟大成就,也曾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但最终通过改革开放,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日渐厚实,各种有利条件不断积累,同时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如何通过制度的系统建设和集成,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实现国家治理和发展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就成为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面临的时代新课题。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理论上总结和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并且就如何坚持和完善十三个方面的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述和部署,形成了全新的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毫无疑问,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特别是与已有的各种制度理论相比较而言,这个理论确实是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这种创新性既体现在各个方面制度的理论创新上,也体现在制度概念的创新上,还体现在制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上。我们相信,以这一科学的系统的制度理论为指导和遵循,就一定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长治久安、社会现代化和和谐稳定、人的现代化和高度文明,中国必将成为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必将为人类进步和发展做出新的伟大历史贡献。



二、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创新


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设计和战略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和表述。《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重大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创新,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经济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党的这一最新理论成果,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弄清楚两个层面的理论问题:第一,什么是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分配制度、经济体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第二,为什么现在把所有制制度、分配制度和经济体制统一地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生产活动总是以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或占有关系为前提。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不同,物质资料生产采取了不同的社会方式,从而使人类社会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不同的历史形态。这就是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性质在任何社会中都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忽视甚至抹杀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性质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是绝对错误的。


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一方面是人类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的过程,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着人类的物质生产能力,即生产力;另一方面人们在生产中又必然结成一定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由它决定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一定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状况决定的,同时又受到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的保护和调节。为了强调生产关系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马克思有时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称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了进一步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和整个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时也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称为“经济制度”。显然,“经济制度”的这两种涵义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不仅要深刻认识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关系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且要全面认识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的重要性。马克思指出过,社会生产总过程包含着生产、交换或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基本环节,这些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由于直接生产在全部社会经济活动以及整个社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即狭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着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人们从事经济活动,都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最终是通过分配关系来实现的,而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同时还受到交换关系的重要影响。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及其发展过程中,市场交换或流通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效率,而且对于人们的分配关系和物质利益具有广泛的影响。这就是说,我们既要强调生产在社会经济中的首要地位和重要性,也要看到交换或流通、分配和消费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经济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领导人民浴血奋战,先后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通过三大改造,于1956年建立起了以公有制(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了国家经济制度的历史性变革,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奠定了可靠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党领导人民艰苦奋斗,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就,并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物质基础和宝贵经验。同时实践表明,这种“一大二公”的经济制度和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也存在诸多弊端,主要包括平均主义、官僚主义和“瞎指挥”比较严重,企业、劳动者个人、地方政府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各方面潜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从而造成了效率不高、浪费严重、活力不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慢甚至比较困难、整体发展效果不佳等,必须进行制度和体制改革创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领导人民开辟了改革开放新的发展道路。改革就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我们党从开始改革的那一天起就明确宣示,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不是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由于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经济体制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道路、方向和成效的基础和关键,我国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经济体制的系统性改革和完善,始终是改革开放的主线和重点。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经济体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新格局,同时,市场机制的作用也不断扩大和增强。正是在这种新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市场机制的促进下,我国经济取得了以往没有过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正是在总结已有改革经验和成就的基础上,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突破了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理论和观点,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理论的重大创新。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第一次正式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写入党章。1998年将这一规定写入宪法修正案,1999年通过的新宪法正式将其确立为国家制度,同时第一次确立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只能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传统理论和观点的重大突破,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理论的又一重大创新。这种创新性集中体现在:提出了“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新概念,从而与传统概念和理论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区别,并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纳入“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从而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发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新概念,从而与传统概念和理论中的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相区别,确立了除按劳分配之外的其他分配方式在分配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这些新概念和新理论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标志,有力地指导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十五大之后,我们党在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不断定型和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新的重大决定既有理论依据,也有实践根基。从理论上来说,如上所述,“经济制度”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可以有不同的内涵,它既可以指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可以指生产关系,而广义的生产关系中就包含着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因此,“经济制度”可以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进一步看,所有制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这三个方面不是互相孤立的、互不相干的,而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互相作用的,三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经济制度体系。具体来说,正是因为存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多种形式,必然形成多种分配方式,进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基础。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对多种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发生巨大的反作用,使它们得到巩固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仍然具有头等重要地位,特别是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和共产党执政的根基,但是还必须看到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总之,在理论上,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制度系统来理解和概括,不仅是完全成立的,而且是重大的理论发展和创新。从实践上来看,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根本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和经济体制上实现了一系列伟大创新,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新的制度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个方面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激发了社会经济发展活力,迅速提高了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地增强了国家整体实力,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竞争优势,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标识。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制度体系,才能实现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经济制度保障。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把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范畴,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既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制度的首要地位和重要性,也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从而为新时代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释及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