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大法官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二讲
上传时间:2023-12-12
5月1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秘书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二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明法楼601会议室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及其践行”的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致辞,并向胡云腾教授颁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纪念牌。王轶副校长代表学校对胡云腾大法官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对胡云腾大法官的学术成就和实践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对法学院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研究、阐释和“三进”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的重要意义,对法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推进法学学科发展提出了深切期望。
胡云腾大法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及其践行”为主题,从公平正义是新时代的重大命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关于新时代公平正义观的理解与把握、践行新时代公平正义观的机制和路径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精彩论述。
胡云腾大法官详细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历次重要会议报告中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并深刻指出,公平正义是新时代的重大命题,是我们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不断锤炼、得到升华的法治主题,是我们把握新时代法治发展规律必须重视的实践和理论问题。
胡云腾大法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进行了科学而系统的阐释,并将其概括为“十个方面”:一是强调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崇高价值;二是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三是阐明公正司法的科学内涵;四是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要求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六是要求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七是深刻指出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涉国家兴衰、人心向背;八是深刻指出司法不公的严重危害;九是提出公平正义与司法良知关系密切;十是指出公正司法是“讲理司法”。
胡云腾大法官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针对如何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平正义观,提出要坚持“六个统一”:一要坚持制度公正与个体公正相统一;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三要坚持维护公平与实现正义相统一;四要坚持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五要坚持保护被害人权利和保护被告人权利相统一;六要坚持当事人获得感和社会公众获得感相统一。
胡云腾大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践行新时代公平正义观的机制和路径进行了深刻分析,强调指出,一要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做到规范用权;二要做到“精准司法”;三要坚持天理国法人情兼顾;四要坚持宽严相济;五要坚持“扫黑除恶”;六要坚持“案例司法”;七要坚持“谦抑司法”。
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主持此次大讲堂活动。他指出,胡云腾大法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及其践行进行了科学、系统、深入的解读,对新时代公平正义观的价值、内涵、机制进行了高屋建瓴的理论阐释,体现了政治的高度、思想的厚度、理论的深度、学术的宽度、实践的鲜活度,为我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学术盛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既要忠实于习近平总书记原著原文原意,又要坚持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我们要继续向理论和实践中的大家学习,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
法学院王旭副院长和刘明祥、谢望原、张小虎、付立庆、王宗玉、王莹等教授参加本次大讲堂活动。
“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设立的基本宗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阵地,充分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