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主任委员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四讲

上传时间:2023-12-12

6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秘书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四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明法楼601会议室举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作题为“把握权力运行规律与机制 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向景汉朝主任委员颁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纪念牌。


景汉朝主任委员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权力制约监督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关于权力制约监督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央有关文件在权力制约监督上的表述经历了从监督到监督制约再到制约监督的变化过程,反映了权力制约监督理念的不断强化和我们党对权力制约监督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拓展。

景汉朝主任委员从党章宪法规定和法治运行实践出发,系统阐述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各类机关权力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深入解读了民主集中制在不同权力领域运用的规律特点。针对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景汉朝主任委员提出“五化”的基本要求:一是权力行使目的化,二是权力规律类别化,三是权力边界清晰化,四是权力清单法定化,五是权力衔接科学化。景汉朝主任委员强调,任何一个权力,一定要从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立场出发,权力行使的目的化决定着权力运行机制的正当性;各种权力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要研究和把握不同权力的运行规律;权力和权力之间要划清边界,要解决权力交叉、界限不清、职责交叉的问题;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要列出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符合法定化要求;权力衔接科学化直接影响着权力运行效果,要着重解决不同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接受监督等问题。


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主持此次大讲堂活动。他指出,景汉朝主任委员是在法治领导实践中善于进行理论思考并有理论贡献的著名法学家,在司法理论、司法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领域都做出了重要学术贡献。景汉朝主任委员的精彩讲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权力制约监督的理论为指导,对当代中国各类公权力的运行规律与机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对公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机理与原理作出了科学精准的概括,体现了鲜明的实践性、见解的独到性、深刻的学理性、领域的贯通性、语言的生动性,令人耳目一新、深受启发。

法学院副院长程雷和龙翼飞、肖建国、邵明、王宗玉等教授参加本次大讲堂活动,并与景汉朝主任委员就权力制约与监督、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诉讼法修订等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讨论。

此次报告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的第四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阵地,充分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的重要作用。